安全事故频发,根子在于对生命的漠视
又是一起安全事故!
11月28日,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双矿发生事故,11人遇难。
今年以来,从医院的大火,到体育馆的坍塌,再到连续不断的煤矿事故,不同领域的安全问题接二连三。其中,多起事故伤亡巨大,令人极为痛心。
从目前已经查实的事故调查结果分析,如果相关责任者能够真正按章办事,将安全制度落实到位,几乎都能将危险扼杀于萌芽中。在一些事故中,甚至但凡有一个环节有人能够负起应尽的责任,都不至于让悲剧发生。
但,没有如果。人们倒是见多了这样的场面:出事前,信心十足,信誓旦旦;出事时,手忙脚乱,各种失措;检讨时,避重就轻,浅尝辄止,废话连篇,甚至一次次拉“老天爷”来背锅。周而复始,始而复终。
够了!没人想听“高度重视、积极部署”这样的官话套话了,没人想听“亡羊补牢、举一反三”这样的陈词滥调了。这世间哪有这种“补”法——嘴上喊得震天响,落实起来轻飘飘。如今,人们已不敢奢求“举一反三”,先“反一”行不行?把这个“一”落地了、砸实了,再谈“反二”“反三”。
其实,安全生产关键靠落实。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、按流程操作,一板一眼地把相关制度执行到位,绝对不能抱侥幸心理,千万不要耍小聪明,坚决不可搞小动作。
遗憾的是,一些行业、企业总是痼疾难除、陋习难改,为何?原因是复杂的、多方面的,不可一概而论,有管理能力差的,有利欲熏心的,有积重难返的,但这背后共同的因素就是,管理者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。
因为,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是需要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,这些都是“成本”。在有些领导干部、企业管理者看来,为了安全事故这样的“小概率事件”,付出这种大成本,是“不值”的。但这些人始终不明白的是,安全是永远无法用“经济学”的标准去衡量的,一个无辜生命的逝去,任何后续措施,补偿也好,道歉也罢,甚至包括各种追责问责,于死者及其家庭而言都是于事无补的。
关于此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批示——“人命关天,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。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。”“生命重于泰山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,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绝不能只顾发展不顾安全,更不能将其当作无关痛痒的事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”因此,对于安全问题,宁可十防九空,不可失防万一。这不能成为一句空话,要成为铁律,成为底线。
谁破了这条线,就要重锤出击,追责的力度要真正能在行业内、社会层面起到震慑作用,让所有的人从心里把安全问题当回事。
相比于事后追责,更要下力气事前预防,这方面制度细则、规定很多,其中有一条极为重要——让主要领导干部负责到底,并以身作则、走在前面。关于此,要形成明确的规范并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。譬如,矿山管理问题,相关部门之前就出台过领导带班下井制度,那落实是否到位呢?我想,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。其他领域亦可“举一反一”。
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、企业管理者们都应深刻认识到,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,首先要站到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思考这一问题,要由一个人联想到一个家庭的幸福……该守的守住,该担的担起,该管的管好,不要每一次事故都以人命为代价,不要带血的“政绩”。那一个个突然殒命的个体,都是鲜活的生命,不是冰冷的数字。